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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年来最被低估的新怪谈,可能也是最被低估的黑暗奇幻故事丨灵感书

深度拆解并解读新怪谈文学名作《蚀刻之城》,通过五幕式叙述展现其独特的黑暗奇幻世界观与人物命运。

UP主: 几级风雨 · 时长: 1h23m · 🔗 B站原视频

标签: 新怪谈 · 黑暗奇幻 · 蚀刻之城 · 文学解读 · 深度解析

一部晦涩难懂的黑暗奇幻名作

绝大多数人没有听过这个故事,在听过或者读过的人群里,可能也不会有过多的留恋。它根本不符合我们当下流行的那些对奇幻世界的渴望和幻想。这是一个虚构的世界,没错,但这里没有勇者和恶龙,没有毁天灭地的魔法和末日时刻,没有什么惊天伟业,没有什么波澜壮阔的大事件,甚至也没有帅哥和美女。那么作者要在这样一个冷冰冰的框架里填充什么内容呢?

我一开始听别人说起这个故事的引子,也觉得好奇,去读书网站上搜了些评价,结果搜出了很多的WTF。这故事流程剪去枝丫的话,只剩下两个人结伴流浪,流浪到了一座城市,在城市里找到工作,生活了一段时间又走了。有评论说,就算在奇幻世界里当个NPC,你也得有一些大开大合,但《蚀刻之城》它几乎不是这样,它的故事情节艰涩到有点儿要推开读者。所以这本书在推出的2003年,受到了一些专业评委和奖项的青睐,但后续的口碑是两极分化。

可另一方面,这也是它让人好奇的地方。在幻想世界里做一些映射,让它成为现实的延续,这并不稀奇,但是作者的设计、写法和布局是比较吸睛的。他为这个小众的取材增加了一个特别的命题和很多值得咂摸的细节,当然这同时也增加了解读的难度。

这本书本身并没有带标题的章节,为了方便讲述,我把原书中的情节重新切割梳理了一遍,分成五幕,也可以理解为是五个相互关联的故事,方便我们逐渐进入这样一个晦涩难懂的黑暗奇幻世界。在这个过程中,你可能会觉得很多情节莫名其妙,没关系,我们最后还有一个单独的分析环节,我会给出我的一些理解。

第一幕:荒漠小镇的血腥重逢

故事开始的场景是一个荒漠中的小镇,我们的男女主角在这相会。你可不要以为这是什么浪漫的场景,两个人一登场就充满了血腥味儿。男主角叫格温,女主角叫罗尔。

罗尔路过此地的酒吧,想到里面打个水,一进去就发现老板倒在柜台后面,脑袋扣在一滩血泊里。远处的餐桌上围着四个男人正在那赌博,看她过去了,一个男的不怀好意地问:“小娘们儿,你看看老板怎么倒在那儿了?”这么一问,罗尔心里就明白了,是他们干的。她说:“我不知道,老板好像摔着脑袋了。”那桌男的哄的就笑开了,没再理她,没把她当回事儿。

罗尔朝他们瞥了一眼,里面有一个男的始终戴着面罩,压低帽子,看不清面容。其他人都在嘲笑她,唯独这个男的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。她有一种莫名熟悉的感觉,但也没有刻意停留,拎着水桶出去了。回到门口,一边给自己的骆驼喂水,一边想这个人是谁。就这会儿功夫,酒吧里面梆梆梆的一连串枪响。她也是胆儿大,拎了把枪悄悄摸回去了。结果不出她所料,那个戴面罩的男人不是等闲之辈,其他三个歹徒都被他打死了。这个男人看到她也把面罩摘下来,他就是格温,故事的男主角。

这里我得先解释两个关于背景的问题。首先是技术背景,通常我们看西方题材的奇幻世界,更多联想到中世纪,但这个故事它的技术背景是19世纪,所以枪是一种主要武器。格温和罗尔还有那些歹徒,都是随身带枪的。在这之后,我们也会看到其他19世纪的技术特征,比如蒸汽、火车、轮船等等。

另外一个背景是这两个人各自的境遇。实际上在故事开始的3年前,这两个人还是一对战友。他们所在的地区叫铜乡,3年前爆发了一场革命战争。部分民众不满意政府的腐朽,再加上一些特定事件的拱火,一点就着。参与革命的人被统一称作革命军。格温和罗尔是从其他国家赶到这儿来参战的雇佣兵。格温善用枪,罗尔懂一些医疗知识,就成为了一位军医。俩人刚好在一支部队里。

但你不要以为这两个人能贡献出什么卓越的战绩。这次革命战争可以说是轰轰烈烈地开始,稀里糊涂地结束。本来大部分老百姓民意是支持革命军的,结果战争没打了几个月反转了,哀鸿遍野,民不聊生。大部分老百姓都转头希望尽快平息叛乱,又帮着政府军来打击革命军。革命军本来是建立在民意上的,民意一丢,脚底不稳,很快就被打散了。

格温和罗尔作为雇佣兵,身份是非常尴尬和危险的。没人喜欢雇佣兵,你为了钱、为了一己私利去搅和别的国家的战争,下场是非常惨的,连战俘大概都算不上。所以革命战争失败以后,格温和罗尔就上了通缉令,各自开始了逃亡之路。等于说在故事开始的这个阶段,两个人经过了一段漫长的逃亡之旅,又重新遇见了。

格温和罗尔都是通缉犯,但境遇是不一样的。罗尔掌握一定的医术,在逃亡过程中通过行医来维持生计,很少出现谁刻意去举报她,再加上她本身相貌平平,十分不起眼,所以她的逃亡之旅没有什么波澜。而格温完全不同。平叛之后,政府军成立了一支叫勇士团的精英部队,专门去抓那些特别危险的、上了扑克牌的通缉犯,格温是其中之一。

格温这个人非常冷酷残暴,故事开始的这个酒吧,也是他和三个劫匪先劫杀了老板,然后他又把这三个人给杀了。他的逃亡之路是一路跑一路杀,勇士团也一直在抓他的尾巴。所以他认出罗尔以后没说两句,就催着罗尔边走边说,勇士团的人在追他。两个人就这样结伴继续逃亡。

缺失良知的亡命徒与游医

看到这儿的时候,我们可能会对后面的故事产生一些遐想:男主角是亡命徒,女主角是游医,接下来是不是该讲一方怎样去感化另一方?但事实比我们想象的要冰冷得多。

罗尔在后面的部分有这样一段回忆,很大程度上给这两个人的画像添了重要的一笔。当初革命军战败,各种分支部队被打散了,格温是一支小队的队长,队伍有30来人,罗尔也在里面。他带着这支队伍逃进了一个偏僻的山村,把那儿给占了。当地的村民肯定不欢迎他们,人家本来是自给自足生活得好好的,村子里的资源也不够养活这些人,就存在矛盾。格温就说没事儿,我们去抢劫过往的商队,把物资拿回来大家一块分。这实际上跟土匪没什么区别。

到后来有这么一天,格温听说附近有一大票商队要经过,他提前带上整个小队的人去伏击,结果栽了个大跟头。刚一现身,勇士团的人从四周冒出来把他们给伏击了。这场战斗让格温的小队减员三分之二,逃回村子的时候就剩下十个人了。格温很生气,我们去伏击商队,勇士团怎么会知道呢?肯定是村子里有人告密了。

他让手下把所有村民聚到村里面的一个小广场,全都跪在那:“说吧,谁告的密?自己站出来。没人认是吧?从现在开始,我随机挑一分钟杀一个,杀光为止。”这时候有一个男孩主动举手站了出来说:“你别为难其他人,我告的密,你来杀我就好。”作者写这个男孩的时候,特意描写了他的勇敢。换句话说,告密的很有可能不是这个男孩。但可惜的是,这么勇敢的一个孩子,结局非常惨。

格温大概也知道不是这个男孩告的密,但既然站出来,我就杀鸡儆猴。他让人把这个男孩上绑吊起来,拿刀在他肚子上划了一个口子,肠子挑出来卷在刀刃上,一圈圈地转,五脏六腑全都转出来泻了一地,最后又拉了几条狗把这男孩的尸体给吃了。你看格温是什么人?别说什么革命战士了,连一个最基本的人都算不上。

那罗尔在干什么?她就在旁边看着,从始至终一句话没说,一个阻止的动作都没有,甚至于心理活动上都没有。她当时在想,格温为什么要这样做?是不是这样做可以震慑住那些惊魂未定的手下和其他村民?至于这个孩子,她只猜测了一下对方是什么时候断气儿的。

这就是故事的两位主角,这两个人缺少一些最基本的做人的良知。罗尔在这一点上还有一些不同,她有缺失良知的自觉。她时常在头脑中思辨一个问题:为什么她丢失了对良知的感觉?她对良知这个概念的认识在发生变化。后来有一个情节是,罗尔遇到了一个作恶多端的黑帮首领,她想到被他欺负的那些老百姓,她自己也觉得很奇怪,无论她怎么调整自己的想法,她只有对侮辱者的憎恨,没有对受害者的同情。就好像是有人对她的大脑动了手脚,把能产生同理心的那一部分给分离出去了。

所以在整个故事的流程中,罗尔经常出现的两种状态是发呆和做梦。她一直迷失在这种自觉缺乏良知的状态里,好像是她的情感被什么东西给锁住了,并不是一开始就这样。这是她和格温之间的一个很明显的差异。

荒漠集市上的钢琴曲

格温没有表现出这种反思意识,但是格温仅仅是一个杀人机器吗?作者似乎也不想完全让我们把注意力堆在这个方向上,于是在整个第一部分的末尾,他在格温身上画下了一个巨大的问号。

格温和罗尔重新汇合之后,结伴继续逃亡。他们准备逃到一个叫阿莫沙伊的港口城市,那里和铜乡就不属于一个国家了,勇士团的人追不到。逃亡的路上,他们路过了哈鲁田人的集市。哈鲁田是这个世界上的一个游牧民族,他们的集市有点像我们平常见的那种跳蚤市场,四面八方过路的人都把自己的闲置物品拿来摆摊。

格温看到有一个摊位上摆了架钢琴,旁边有个小女孩带着她弟弟在那看着。格温过去上手试了试,随便弹了一小段,然后自言自语地说:“我这手有点生锈了,就不会弹了。”旁边有个卖铜器的大妈就鼓动他说:“小伙子,你弹得好啊,真好听,继续弹。”说着把自己的座位让给他了。格温还有点不好意思,朝她点头致意,然后才坐下来静心认真地弹了一首完整的曲子,是他家乡的一首歌。

随着他的演奏,慢慢的四周驻足的人多了,而他上瘾了,准备再弹第二首。这时候看摊儿的小女孩就说:“先生,你不能一直弹,这是我们卖的东西,你要不要买?你要不买你就别弹了。”格温犹豫说:“我想买,可惜我买不了。我四处游历,轻装上阵,不可能带着一架钢琴。但是我愿意花钱跟你租一个小时,你这钢琴卖500是吧?我给你50,你就让我在这弹一个小时。”

小女孩这时候说了这样一句话:“先生我没有表,我不知道一个小时是多久。”格温听她这么说,就把自己的表拿给她,让她来看时间。其实这个表也不是他自己的,是他从一个勇士团成员的尸体上搜出来的。小女孩举着那个表计时,格温开始弹。从家乡儿时听到的旋律,到参军时听到的军歌,再到铜乡的地方民谣,把他脑海里所有能想到的曲子都弹了一遍。最后他满足了,管小女孩要回那块表,起身离开。

罗尔后来回想起这段经历的时候,她说她在格温的曲子里听出了一种强烈的欲望。什么欲望呢?是要找一个没有纷争的地方,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了结此生的欲望。但是这种欲望显然与他们所处的现实有非常大的错位,因此也附着着一种无助和无奈的感觉。在这个情节之后,这也成了两个人身上共有的一种感觉,它陪伴着这两个人的背影,继续踏上逃亡之路,消失在荒漠中。

第二幕:阿莫沙伊城的蚀刻画与畸形儿

一段时间之后,格温和罗尔躲开了勇士团的又一次追击,成功逃到了阿莫沙伊城。这是一个热带港口城市,非常热闹,也非常的乱,各种势力犬牙交错。尤其是临近港口的下城区,也就是平民聚集的地区,帮派、妓院、赌场、满地乱跑的奴隶等等,情况非常复杂,近似于无法之地。作者调侃说,生活在这儿的人有一个优势,自杀的时候离河比较近。

但这倒是利于格温和罗尔这样的人隐藏身份。在进入这座城市之后,两个人就分开了。罗尔在教会的医院里找了一份医生的差事,格温混入了本地的一个比较大的帮派叫角善帮,成为了一个黑帮打手。两个人各自就着工作,准备在这生活下去。

有那么一天,格温在街上偶然看到了一幅画,是一幅蚀刻画。所谓蚀刻画,就是在金属板上用酸腐蚀出特定的图案,再拿去印刷。这幅画叫《狮身人面兽与蛇怪的对话》。狮身人面兽长着翅膀和蛇一样的尾巴,很明显就是希腊神话里的斯芬克斯。蛇怪看起来非常的邪恶。这俩怪物一左一右一上一下,好像在对话,背景就是阿莫沙伊这座城市。

格温本来对画不感兴趣,可是他仔细看了一眼就愣住了。他从这幅画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,是谁呢?是他自己。他怎么会在画里?好像是这画家刻意把他画进去了。为什么要画他呢?画家认识他吗?他搞不明白,就买下了这幅画,然后去查了这幅画的作者是一个叫贝斯的人。他接着又去打听这个贝斯住在哪,可是怎么也打听不到。他作为一个帮派分子,街头巷尾是有人的,可就是死活找不到这个叫贝斯的人。这事儿像一块石头坠在他心里,他越找不着,心里越不踏实。于是他就在这样焦躁的情绪里熬日子。

另一边罗尔过得也不自在。罗尔自从来到教区医院工作,发现这座城市里的新生儿畸形的比例特别高,三条胳膊四条腿儿的、天生的肉棍儿都有,而这些畸形儿往往也活不长,出生没多久就死了。罗尔就跟这些畸形儿的父母商量:“我给你们一些补偿,我想把遗体保存下来做一些研究。”她还找了一间仓库当做实验室,保存了各种畸形人的样本。

没成想这事儿渐渐地传出去了,坊间都知道教区医院里有一位医生有偿收集畸形儿的尸体。从此以后类似的案例,尤其是那些有难言之隐的妓院里的、桃色绯闻的都来找罗尔接生。有的人态度很直接,希望如果自己生了一个畸形儿,就直接卖给罗尔了。

有一天深夜,罗尔正要入睡,郊区的一个修女来叩门说:“医生你得赶紧跟我来一趟,附近那个风月场有个孕妇要生了,情况有些复杂,我也说不清楚,你跟我走吧。”罗尔带着东西赶过去了。她一进屋就看见十多个人拼命把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女孩按在床板上,女孩撕心裂肺地吼,她的下体已经裂开了,一个长满鳞片的尾巴似的东西从那冒出来,紧接着两只爪子蹬出来。这是什么东西?这不是畸形儿,这都不像人类了。屋子里的人吓坏了。

罗尔上前安抚这个女孩,一边把这个怪物给拽了出来。大家这会儿才看到这个所谓的胎儿,上半身是正常的人类模样,下半身是鳄鱼的模样。大家如果看台版书,它是直接把这个婴儿印在了封面上。这么一个怪物降生了,没人说话,都看呆了。过了一会儿,罗尔说:“你们先出去吧,我和这个女孩单独聊几句。”

等其他人出去了,女孩儿倒先开口说:“你把孩子抱给我,我要给她喂奶。”罗尔把孩子抱给她。她问:“你是那个收畸形儿的医生吗?他们带你来这儿是为了买我的孩子是不是?你准备出多少钱?”罗尔看这孩子没吭声。她又问:“你知道这孩子的父亲是谁吗?我告诉你是神,是一位河神。有一天晚上做梦,我梦到了河神,然后就怀了他的孩子。这个孩子身上有神的力量,他是我们的救世主。”

可是这话刚一说完,孩子的哭闹声停了。罗尔过去一探,没气儿了,死了。这个所谓的救世主跟其他那些畸形儿一样,刚出生就死了。女孩见状也没有表现得很激动,非常冷静地说:“看来是失败了,我不知道出了什么差错,还是神在欺骗我。总之这个孩子我不要了,你拿走吧。”

最后罗尔就默默地抱着这个怪胎回去了。她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,更不明白的是,自己为什么没有感觉害怕、惊讶、同情,什么都没有。她自觉有些悲伤,但这种悲伤和这个怪胎以及诞下怪胎的女孩没关系,而是悲伤于自己失去了对这些事物的感觉。回到仓库以后,她就把这个怪胎装在玻璃瓶里,瞪着这个瓶子静静地坐了一宿。

寻找红发丝与画家贝斯

视角再转回到格温这边。格温怎么也找不到贝斯,开始寻求一些歪门邪道了。他认识一个叫冯布切尔的人,这个人专门捣鼓各种药剂,是一个炼金术士。喝了他的药,据说可以让人获得看待事物的新视角和新思路。格温二话没说买了一瓶,喝完以后立刻见效,他和自己的马聊上天了,让马带他去找贝斯。这马还真争气,带他逛悠了一圈,最后让他一伸手抓住了一根红发丝,一根长长的、显然是女人的头发。

这像是一种神谕,他赶紧拿着这根头发四处打听。他去了酒吧,坐在一张自己熟悉的桌子上,周围有三个人凑了上来。听他讲完手中那根红发丝的来历,这三个人也各自讲起了自己的遭遇。

第一个男人说,有一次他在海边喝酒,一艘轮船进入视线。看到这艘轮船的瞬间,男人觉得一生都要被改变了,他知道这艘船是为他而来的,但他却没有办法上船。而如果他当时手上有这样一根红发丝,一切都会不同,因为那艘船叫“红毛野兔号”。他说这是一种征兆,征兆或许不能带来切实的结果,但它会赋予人勇气。“我当时手里要是有你这样一根红发丝,我就有了勇气,就可以去追逐那艘船了,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。可惜我没有。”

听他说完,第二个男人继续说。他是一位音乐家,他做过一个梦,梦中的自己总是攥着一根红色的琴弦。只要有这根红色琴弦,他可以演奏出前所未有的美妙音乐。可是这根红色琴弦后来不知怎么消失了,他也不再记得那些音乐是什么调子,只记得那些音乐仿佛是在讲述一个人勇敢、深刻和美丽的一生。然后他指着格温手里的红发丝说:“我觉得这就是我要找的那根红色琴弦,请你把它让给我。”

第三个发言的是一个老人。他讲了一个囚犯的故事。这个囚犯自从被关在监狱里,就开始不断地做梦。他在梦中扮演过英雄、歹徒、受害者、叛徒、小丑等等。他在梦里度过的时间比现实要长得多,仿佛走过了几辈子。渐渐地,他犯了什么罪也都不再重要了,被囚禁的生活成了梦,梦才是现实,梦中的生命取代了他自己的生命。直到有一天,他的一根手指被囚禁他的人切掉。自此以后,他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做梦。无论他怎么努力,都没有办法不去注意那根被切掉的手指。这个细微的变化动摇了他的信念,他不能再梦到那些未曾拥有的经历,只能梦见自己一直被困在监狱里,无论夜晚还是白天。

老人问格温:“你知道这故事的结局吗?这个囚犯开始寄望于监狱里的马桶,他总在马桶里摸。他想,我要是能在马桶里摸到一根红线,那根红线刚好拴着一把钥匙,这样他就可以逃出监狱了。”说完这个老人抱头痛哭起来。

格温在那出神地听,他并没有悟出这三个故事的含义,但有一件事是肯定的:这三个人都希望得到格温手里的红发丝,都把它视为改变命运的契机,都要和他赌一把,把这东西赢走。但是格温不想赌,随便找了个借口离开了酒吧。

出来以后,他继续打听,最后是经人介绍找到了一个很厉害的老巫婆。他花了双倍的价钱,让对方去搜寻红发丝主人的踪迹。没想到这老巫婆还真有本事,她给格温指了条路,格温最后顺着这条路果然找到了贝斯的家。

他一刻也没有犹豫,上前敲响了贝斯的房门。贝斯是一个漂亮的红发女人,看到格温,她也不感到意外,坦言自己是偶然间看到了格温的背影,被他所吸引,才把他放进画里的。她说:“后来的事你也知道了,你看到了这幅画,你来找我,找到了我,这也算是命运的眷顾吧。”

贝斯主动表现出了对格温的好感。格温也不是一块石头,还是个单身汉,一个漂亮的女人主动亲近过来,他有点抵挡不住。事后两个人激情褪去,才开始了一番交心的谈话。格温发现贝斯有很多神奇的经历,她作为一个高雅的画家,却喜欢和那些低俗落魄的人打交道,去码头和工人们打牌赌博,坐在路边和流浪汉聊天吹牛,跑到酒吧里和那些混混拼酒。用书里的话说,叫“跟肮脏的人在肮脏的地方开肮脏的玩笑”。

格温就好奇地问:“难道你不害怕吗?跟这些人打交道,我都得多个心眼儿。”贝斯就这样回了一句:“我不怕老虎,我比老虎更强大,老虎也知道。”格温琢磨了半天,没理解她的意思。

话题又转到了贝斯的创作灵感。贝斯说,她把这些与普通人打交道的经历当成了灵感的来源。她作画的动机是要不断寻找新鲜的、意外的事物。她也希望格温能和她交换记忆。格温就很老实地把自己过去的经历,从家乡出来参军,怎么躲避追杀一直逃到阿莫沙伊,都吐露了一遍。贝斯说:“我从来没有离开过这座城,我也希望去远方,去大海上探索。”格温又拿出一张海图给她讲大海里有什么。两个人就这样牵在一起了。

自此以后,格温常来找贝斯,两人成为情人了。帮派里的兄弟也都有所耳闻,还经常逗他说:“什么时候带你那女朋友过来一块玩?”格温也享受这种被贝斯光环笼罩的感觉,似乎告别了过去的那个肮脏的自己。

后来有这么一天,格温和贝斯逛街的时候,遇到了一个模样很怪的艺人。这个人肚脐上有一朵莲花,他拉着格温说:“先生你看我肚脐上长了一朵花儿,这朵花的根长在我身体里。我跟你打个赌,你很强壮,但你拔不出这朵花。”格温不信这个邪,说着就下注上手试了一下,果然拔不出来。他又使上全身的力气去拔,还是拔不出来,只好认赌服输了。

但后来他和贝斯聊起这朵花的时候,还是有些耿耿于怀,说:“那朵花不可能长在这个人身体里,哪有这样的事啊,这人肯定是耍了什么诡计。”这个时候贝斯对他说了这样一句话:“格温,你对这个世界的要求太少了。”

这句话很值得玩味。我第一次读到这儿的时候,也停下来想了很久。贝斯说格温对世界的要求太少,她评论的是肚脐儿和花儿这件事儿。也就是说,格温对世界的要求太少,指的是他不相信有人肚脐上能长出花儿,不接受这种超然于现实的奇迹般的可能性,被动地不能接受,更不要谈主动去追寻了。

贝斯的表现刚好相反。她不仅要现实中和物质化的一切(面包、美酒、玫瑰、钱),也要那些物质之外的精神层面的东西,那些意外的、不可解的、神秘的惊喜和情感上的共鸣。所以在这个前提下,这句话还有一层意思:格温的要求少和贝斯的要求多,对应的是封闭和开放的关系。格温的足迹遍布四方,但他其实是一个内心非常封闭的人,拒绝那些能打破他固有认知的事物。而从没有出过城的贝斯,反而是一个非常开放的人,愿意被干扰、被塑造,愿意接受各种各样的可能性。这种对比关系,对于这个故事的命题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隐喻。

第三幕:黑帮告密者与大力士的复仇

不久之后,阿莫沙伊城发生了一件大事。格温所在的这个帮派角善帮手上有一桩很重要的生意,是贩运奴隶,把一船船的奴隶从其他地区走私到阿莫沙伊来。角善帮的老大埃姆和港口的主管(一个叫上校的人)是穿一条裤子的,等于说黑白两道都参与了这事儿。可是后来这个上校被调走了,新来了一个叫纳尼德的主管。这个人完全不领埃姆的情,完全没有想要合作的意思。

有一天晚上,纳尼德还带人去查封了角善帮的货船,精准找出了藏在船上的所有奴隶。埃姆这下火大了,这不仅仅是纳尼德劫船的事,这还有人告密,不然他不可能那么精准地找到所有奴隶。埃姆就散出手下去查这个泄密的人是谁,到处都查不到。格温就给他推荐了上回帮他找到贝斯家的那个老巫婆,说这是一个神算子,你可以试一试。

埃姆带着一帮手下去找这个老巫婆。老巫婆毕竟是老巫婆,一算就算出来了,说泄密的有三个人,两个是你的手下,直接把名字说出来了。但这两个人是蠢蛋,是粗心大意管不住嘴,把秘密给吐露出来了,他们不是告密者。告密者是那第三个人。

埃姆立刻让手下把这两个蠢蛋找来问,是不是你们说漏了?一问还真是。他直接就把两个人杀了,然后又问老巫婆:“第三个人那个告密者是谁?”老巫婆说:“你不能知道他是谁。”埃姆就笑了:“我怎么不能知道呢?你告诉我,我不就知道了吗?”老巫婆说:“我不能告诉你,你命中注定不能知道。”埃姆有些诧异,又问了一遍:“你确定吗?”老巫婆还是这么说。埃姆就掏出匕首捅进她脖子里。

其实我看到这的时候,为格温捏把汗。有头有脸的人物不多,这告密的不会是他吧?作者很快就告诉我们,不是他,是一个叫大力士哈特的人。一听这名字就知道这是一个街头卖艺的、练杂耍的,他跟角善帮没什么关系。是有一天夜里,他路过一条巷子,刚好那两个蠢蛋喝多了,正拿秘密当谈资在那吹牛呢,被他给听见了。

他回家以后就想,港口新来的主管正在悬赏角善帮走私的线索,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他能换一笔钱,我妻子就可以不用这么辛苦每天要在布料厂干16个小时的活,我这才出生不久的女儿以后的日子也不必给人当牛做马了。想到这儿,他就下定决心要去告密。他的目的是很单纯的,就是为了钱。

可是在这种地方,我们前面介绍过,埃姆是个黑白两道都通的人。黑道找不出线索,白道可以。所以经过一番周折,他还是打听出了哈特的身份。他把格温叫过来说:“这件事你来办,你去办的时候,带着我的小儿子埃里一起去。”

转天格温就带着埃里去了哈特家,还专门挑了一个哈特不在、但他妻子和女儿在的时间。格温一进门就把他妻子绑上了,说:“埃里,按照你父亲的意思,你来下手。”埃里还是一个未成年人,一个小男孩,他一开始是犹豫的,但在格温的催促下,他动手了。按照处理告密者的行刑方式,他把哈特妻子的舌头生生割了下来。那个血就随着哈特妻子的挣扎咕咕地往外涌、往外喷。这两个人站在一边看,没多一会儿,这人就死了。

埃里看到旁边的婴儿车里还有一个小孩,又说:“我要不要把他也杀了呀?”格温说:“这孩子你不用管,放在这就行了。”两个人就带着哈特妻子的舌头离开了。

其实这一段我一开始有点没看懂。告密者是哈特,那埃姆为什么不杀哈特而去杀他的家人呢?杀他的家人为什么只杀他妻子而不杀他孩子?为什么动手的还必须是埃姆的儿子?前两个问题在这本书里是没有解答的,我是看了一段作者的采访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设计。

作者说这个情节是有现实原型的,是他在旅行的时候听到的一个真实案例。当地有个运动员不知怎么得罪人了,黑帮去报复他的时候,把他妻子杀了,但是没有动同在屋里的儿子。为什么要留个孩子呢?作者说他也是后来才想明白,留下这个孩子,不是因为大意或者良心发现什么的,而是留一个念想给你。我要是把这孩子也杀了,那你在这世界上就没有牵挂了,除了来找我复仇,你活在这世界上也没有别的意义了。所以我给你留一个孩子,是为了教训你的同时让你不要来找我复仇,或者说你要来复仇的时候,得想一想身后还有一个包袱,你就不能彻底放开手脚。是这样一个逻辑。

至于说为什么埃姆非得让自己的儿子去杀,这个情节在一些比较黑暗的故事里并不罕见,也就是所谓的成人礼或者成长礼。埃里必须这么做,才有资格成为黑帮的成员,才能立威,才能接他父亲的班子。

这事儿了了以后,这俩人也没直接回去交差,半路找一个酒吧开party去了。可没成想这场party惹出了一个大乱子。角善帮有一个成员叫马里奥特,他特别喜欢埃姆身边的一个叫特蕾莎的情人。可是老大的女人你碰不了,他总是觉得特别郁闷。碰巧这一天特蕾莎也在酒吧里,被埃里看见了。埃里这个酒劲儿上来了,就去摸她的胸和屁股。马里奥特当时也喝大了,他一看到有人摸特蕾莎的屁股,也没管是谁,掏出枪就打。一颗子弹刚好打中了埃里,埃里直接躺地上,马里奥特见状就跑。

格温傻眼了,他带老大的儿子出来成这样了,这没法交代啊。他赶紧抱着埃里去找他的老朋友罗尔。实际上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和期间各种事件的影响,罗尔和格温的关系早就疏远了。出于医生的职责,罗尔还是把埃里留了下来,这个人暂且保住了一条命。格温还想追着问伤情,还想套近乎,罗尔就说:“你别废话,先交钱去。”然后就把门给撞上了。

视线一转,我们再来看大力士哈特。哈特抱着他妻子的尸体找到了冯布切尔,就是之前给格温调制药剂的那个炼金术士。冯布切尔一看尸体就全明白了,他说:“我没有能复活你妻子的魔法,但是我可以给你铸造复仇的武器。只是我想知道你愿不愿意付出代价。”哈特说:“愿意,只要能报仇,我愿意付出代价。”

冯布切尔说:“那好,我告诉你,为了完成复仇,你需要付出三个代价。第一个代价,你要把你妻子的尸体给我,我用她的尸体来铸造复仇的武器。”哈特说:“我本来想把我妻子好好埋葬,既然你说复仇需要用到,那就给你。”

冯布切尔说:“第二个代价,你要把你的女儿给我。你的女儿以后不能再见你,她要给我养老送终。”哈特这时候就有点犹豫了。我们常说为人父母爱孩子胜过爱自己,有时候这真不是虚言。哈特好一番纠结才说:“那好吧,与其把女儿送给别人、送给福利院,不如送给你。我相信你这样受尊敬的人不会骗我。”他答应了。

冯布切尔说:“第三个代价就是你自己的生命。为了复仇,你要献出自己的生命。”哈特说:“当然可以,我就是为此而来的。”冯布切尔说:“那好,我现在开始铸造武器,你先回家吧,过一段时间以后再来找我。”哈特回到家里,日夜不停地搂着襁褓中的女儿,跟她度过了这复仇前的最后一段时光。

这里我想先谈谈冯布切尔提到的这个代价。妻子的尸体是武器材料,大力士自己是执行者,这两个代价都很好理解。但是他们的女儿,实际上跟复仇的过程没有一丁点关系,那为什么要把过继她女儿作为代价呢?这个问题的答案还是藏在格温他们的作案动机里,也就是作者提到的那个真实案例。女儿是哈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牵挂,他去复仇的话,这个女儿的下场可想而知,不说被黑帮残害,她就算能活下来,也肯定是孤苦伶仃,过得十分悲惨。

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,冯布切尔这个角色就多了一道弧光。他之所以向哈特索要孩子,就是为了帮助他复仇。你看他说的话,他说“我要你的孩子是为了给我养老送终”,名义上是这样的,那实际上呢?实际上这不就是在说“你放心去吧,你的孩子我来帮你抚养”吗?后来他看到孩子的时候,还自言自语地说了这样一句:“我觉得这孩子有潜力成为一个炼金术士。”这意思就是,我会把她当成我自己的孩子那样去培养。从这个情节来看,冯布切尔是站在哈特的角度去考虑的,这个代价对哈特来说是值得付,也应该付的。

等到了约定时间,哈特把孩子抱过来,冯布切尔这边也打造出了武器,是一把斧子。哈特仔细端详这个斧子,他发现斧刃上有一个漂亮的花的图案。冯布切尔解释说:“我没有在斧子上刻图案,这朵花儿是你妻子的灵魂化成的。”

哈特听完以后没有感到悲伤,反而是涌起了一股强烈的骄傲的感觉,为他妻子而骄傲。他说:“我妻子贫贱困苦了一辈子,被鄙视,被侮辱,被陷害,最后又被这样残忍地杀害了。这个世界从来不曾留意过她的美好,从来不知道她拥有这样一个美好的灵魂。而此时此刻,我手中正握着这美好灵魂的证据。”

冯布切尔最后说:“你就放心去吧,我会告诉你女儿,她父亲是个英雄。”哈特听完以后向他致意,然后举着那把由他妻子铸成的战斧,踏上了复仇之路。

第四幕:堕落的神父与肚脐上的莲花

在遇到贝斯之前,有一次格温在路边看热闹,两个敌对帮派的成员呛起来了,俩人手里都拿着刀,其中一个被对方给捅了。有人去找医生,罗尔赶了过来一看,说这人够呛了,赶紧拉回医院吧。可惜最终还是没能救回来。罗尔就把教会里的神父给找来,说:“神父你来送他最后一程吧。”

这里很有意思的是,罗尔对这位神父有一个非常辛辣的评价。当时罗尔对格温混入帮派这件事是很不屑的,罗尔去现场的时候格温不是也在吗,格温和她打招呼她都没理。而格温和这位神父倒是能搭上线。罗尔心想这俩人属于臭味相投,半斤八两。

她为什么要这样说呢?作者很快就告诉我们了。神父来到尸体旁边开始工作,祈祷,摆弄各种圣物,安抚贝罗的灵魂(贝罗就是这个被捅死的男孩)。可是他在进行这一系列操作的时候,脑袋里想的不是贝罗,他在想那个女孩的皮肤有多么的光滑细腻,身上多么温暖。就在这期间,贝罗还回魂了,睁开眼问:“神父,我这是死了吗?那我妈呢?”神父说:“人都忙着上班呢。”贝罗说:“我弟弟呢?我的好弟弟怎么不来给我送终啊?”神父说:“你弟弟早把你忘了。行行行,你也别问了,你赶紧睡吧。”说着把他眼睛合上了。贝罗的魂魄一边骂着街,一边消散了。

等结束工作以后,神父果然去找那个女孩,事后还额外给了老鸨一份钱,让他可以搂着这个女孩多躺一会儿。可是躺到最后呢,悲从中来,神父默默地擦拭眼角哭了。女孩就好奇地问他:“神父,你哭什么呀?”神父看着她那双天真无邪的眼睛,心想:“我要是能有一笔钱,从老鸨子手里把这个女孩给买下来,放她去自由,这该多好啊。”可转念一想:“如果真有这笔钱的话,我也未必会这样做。”就又不觉得悲伤了。

所以就像罗尔说的那样,他和格温,一个道貌岸然的神职人员,一个杀人如麻的刽子手,这俩人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。他们俩经常约在酒吧喝酒,格温是去寻乐的,神父也寻乐。但神父和他约酒还有一个私心,他想拉格温信教,让他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神的存在。格温是不信神的,因为格温的祖国是一个无神论的国家,禁止公民有任何信仰。而神父就无论如何想让他相信,三番五次地来找他辩论。

为什么他非得揪着格温不放呢?这还不是出于单纯的传教的目的。因为格温,我们从宗教的视角去看这个人,他是一个要下地狱的人,罪孽深重,罪不容诛。而神父却偏偏看中了这一点。正因为格温罪孽深重,拯救他的难度比拯救其他人要大得多,所以神父就认为,如果这样一个人都能被我拯救,那我自己的罪过也能得到神的宽恕,就相当于咱们说的将功补过了。所以他还只能找格温,你上别的地方就找不着这么烂的人了。

两个人但凡喝酒,神父就追着他说这事儿。这次也是酒过三巡,神父又开始了:“格温啊,你看你杀了多少人,你不觉得这心里有愧疚吗?你夜里孤独的时候,你不害怕吗?你是上不了天堂的。”格温说:“我就没想上天堂,我就希望死了以后的世界和这个世界一样充满了折磨,这多好啊。”神父说:“你这是赌气呀,你被蒙住眼睛了,不知道眼前的路是通往地狱之路。你得赶紧找一个机会反省,不能再骗自己了。格温别喝了,听我说话没有?”

格温就干了一大杯说:“神父,你一会是不是还要嫖那个小女孩去?”神父说:“你别管我去哪儿,我现在说的是你。其实你都不知道自己身上是有神性的。你不是喜欢音乐吗?音乐就是神性的体现,音乐是神通过我们的身体发出的声音。你有音乐的天赋,就说明你早就是神的子民了。相信我,从现在开始虔诚向神,不要再做坏事儿了,神或许还能宽恕你,赶紧回头吧。”

格温说:“那不对啊,神父,你这么虔诚的一个人,为什么三番五次地背着神去嫖那些小女孩呢?你一会儿还得去,你都没回头啊。”神父说:“现在我说的是你的问题,我在帮你,你别扯别的。你是有神性的人,你知道神性代表什么吗?代表你心中是有爱的。等你发掘出自己的神性,下回再去杀人的时候,你就下不去手。爱会中和那些愤怒和幻想,爱让你看到你会失去什么,对方会失去什么。爱会阻止你,爱会支配一切。”

格温说:“神父你这么一解释,我就有点相信世界上有神了。”神父一听心中窃喜,有戏。可是格温又说:“可是我仔细一想,神父,你去嫖那些小女孩,这过程不也是爱的体现吗?那既然是爱的体现,你为什么还会感到罪恶呢?”神父说:“你这畜生永远上不了天堂!”

神父但凡要劝解格温,格温就提他去嫖娼的事。因为嫖娼是神父自称的一大罪孽,可能不是唯一一个,因为神父年轻的时候也略懂些拳脚,据说有一次为了保护一个小女孩还召唤过天火烧死不少人,但眼下只有嫖娼是他的痛处,他特别反感别人提。所以神父说着说着最后有点急了:“格温,你就偷着乐吧,我告诉你,时代救了你。你要搁100年前,我现在就把你拉到门口一把火烧了。”格温说:“你烧死我不就证明我赢了吗?你还是没有让我信神啊。”两个人一拍桌子不欢而散。

好在这俩倒是不记仇,没过几天又聚到一起了。后来有一天,格温回到帮派的时候,就发现氛围不太对劲。埃里被打伤这个事到底瞒不住,他爸爸埃姆就把格温叫过去说:“这事你有责任,我让你带我儿子去办个成人礼,他被人打成重伤了,你得给我一个说法。这样吧,你去把那个马里奥特给我办了。”

格温不能拒绝,可是他很纠结。马里奥特不是普通的帮派成员,是他的同乡,他当初进角善帮也是马里奥特介绍的,就有点下不去手。出来以后,他就一脸苦相地在大街上闲逛,又遇见神父了。神父一看他这倒霉模样就明白了,说:“你可别犯傻啊,千万别再去杀人了。”

格温听不进去。刚巧这个时候,那个肚脐上长莲花的人凑过来。之前他让格温拔掉莲花,格温拔不出来。这回他跟神父说:“你身边这个人他不相信世界上有神的存在,这样,神父你来拔掉我肚子上的莲花,让他见识一下神的力量。”格温在边上冷笑,他拔过,他知道那朵花是有猫腻的,是拔不出来的,就说:“神父你要能拔出来的话,我就相信这世界上有神。”

神父在两个人的要求下,去试着拔那朵花儿。拔出来了,那朵花连着男人的脏器,肠子都被拔出来了,血喷了一地。神父僵住,格温也傻眼了。那莲花人很快就不行了,在临死之前,他嘱托神父说:“你不用为我感到悲伤,你替我把这朵花儿栽到肥沃的土壤里。”可是神父他有点出神,动不了了。最后是格温接过了这朵花,找了一个满是淤泥和尸体的池塘扔了进去。

这件事过后,格温就彻底平静不下来了,他有点害怕。他去找贝斯,希望贝斯能给他一些安慰和解释。可是他在贝斯这也延续了这种不安。他发现贝斯创作的那些画儿,不再像以前那样抽象模糊,而是更加的真实,细节毕现。那些城市景观中的行人,变得像她之前画的那些怪物那样奇形怪状,有的像猪,有的像蛇,有的嘴里长出了刀刃或者器官,特别突出。

格温这个时候内心就有了一种强烈的矛盾感:到底是这些画发生了变化,还是他自己发生了变化?之前贝斯评价过,说他对这个世界的要求太少,在这句话里有一层意思是说,你被自己的偏见蒙蔽了,看不到那些充满可能性的事物。而现在他看到了。更让他害怕的是,他发现自己的身影存在于每一幅画中,无论视线转到哪儿,每一个具体的场景里都有他。他感到一阵眩晕,自己究竟是怎么了?再想起之前遇到的那些神秘的、诡异的事件,从莲花人再到罗尔给他看的那些怪胎,和他一次次奇迹般地与危险擦肩而过,他总感觉这些现象、这些经历是某种怪异的产物,甚至于对贝斯的感觉也是如此。他不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什么,只是觉得有大事要发生。

就在格温去杀马里奥特的同时,埃姆带着礼物去医院拜访了罗尔。他儿子还在医院里,罗尔救了他一命。罗尔一见到埃姆,就回忆起了我们在第一幕里介绍过的那个场景:格温极其残忍地杀害了一个无辜的村民。也就是说,在罗尔眼中,埃姆也是这样一个人,其程度和当初的格温有过之无不及。所以她对埃姆没什么好感。

埃姆一开始表现得还挺客气的,说:“医生感谢你救了我儿子,这是给你的礼物。”他又说:“一会你给我儿子安排一个单间VIP病房,专人照料。”罗尔说:“我们这没单间,你要治就治,不治你就抬走。”埃姆一看这个人不吃软的,就给她来了句硬话说:“我刚才算过了,你和我儿子的命运有点像。”这意思就是我儿子要是治不好,你也别活了。然后留了两个手下在这看着,转身就走。

等回到帮派,格温也回来了,带着马里奥特的手,证明这个人已经死掉了。埃姆觉得这事处理得很让他满意。这时候又有探子来报,说那个告密者大力士哈特死了,是在码头附近上吊了。格温追问他说:“你们看见尸体了吗?”探子说:“这个我没看到。”格温有些不放心,又散出了那么五六个探子。所有探子返回来的消息,都说哈特确实死了。一两个人说可以不信,这么多人都说,格温就不得不信了。

可是哈特真的死了吗?转天发生了一件凶案。角善帮有一个小头领叫阿肘,这个人的称号叫胳膊肘,被人发现死在一条小巷子里。阿肘是埃姆非常信任的一个手下,埃姆震怒,带着大队人马立刻赶了过去。阿肘的死状非常蹊跷,他是被人用锐器从头顶一直劈到了胸口,竖着劈两半。更蹊跷的是,沿着这条巨大的创口开出了五朵小花,非常漂亮的花儿。埃姆就说:“你们快去查查这谁干的,这不是一般人能弄出来的。”大家面面相觑,也不知如何是好。

但在场的人里边有一个人是掌握隐情的,这个人就是格温。格温一看这个花儿,他有点慌了。他记起他在大力士哈特的家里看到过同样的花。那杀人者会不会是哈特呢?可是哈特死了呀。那这个伤口、这些花儿该怎么解释?他忽然想起贝斯提过的一个理论。贝斯在给他解释自己的画作的时候说:“我们这个世界并不是所有人都共享一个地方,而是每个人都会形成自己的一片界域。这些界域就像一团团水滴,偶尔交汇在一起,互相穿过融合,经过重重转化才形成了如今这个世界。”

格温在她这个理论的基础上,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。他想,杀人的是哈特,哈特又被多方证实已经死了,这两种情况同时存在的话,那有没有一种可能是阴间和阳间、死者和生者的世界正在交汇?他不敢确定,也没有跟埃姆说那朵花的来历。

第五幕:创口生花与死而复生

他去找贝斯了。几天不见,贝斯的变化非常之大,整个人瘦了一大圈,只剩皮包骨了,也不爱搭理他,只顾着疯狂地在那作画。而所有这些新画的内容仿佛是站在全知视角下,打通了时空,穿越了生死,穿越了不同的世界和梦境。格温在所有这些画里都看到了他自己的身影。有时他漫步在大街小巷,有时他横尸街头死于非命,有时他站在另一个人的尸体旁边,有时他在地牢里抱头痛哭。

格温再也受不了了,他质问贝斯:“你到底是谁啊?为什么你的每一幅画里都有我?而且这些画的内容,好像都和我的经历有某种关系。我现在想想,之前那些不可知不可解的、什么乱七八糟的怪事都是和你相遇之后发生的。自从我们相遇之后,我的生活好像变成了一场梦。你究竟是谁?你要干什么?”

贝斯接下来说的话,可以说是理解整个故事的一个枢纽。她说:“你想知道这些画和我的秘密,但这并不是秘密。你比你自己想象的还像艺术家,而我是你的镜子,我只是反映了你。你看到自己反映出的图像感到痛苦,这不意外,因为灵魂没有经过剧烈的扰动,是不会成长的。格温,遵循已知的道路前进是走不远的。我们正活在这样一个将要死尽的世界里,我们正在亲手创造一座墓园,一个不再有生命力的地方。要怪只怪这里的人活得太谨慎、太闭锁,他们对神秘的抑制导致了这样的结果。而我为此换来了一个恶灵,这些作品都是我试图研究他的成果。”

格温听不懂也听不进去她在说什么,推门就走。可是之后的一系列遭遇都在提醒着他,故事远远没有结束。角善帮的几位骨干陆续被人杀死,死状都和阿肘一样,被人劈两半儿,创口生花。格温就此认定这是哈特干的,他随身带枪带刀,以防不测。

这一天,他在街上又碰见神父了。自从上次莲花人的那个事儿之后,神父变得有些神经质了。他拉着格温说:“你看我,我现在能吐出人脸形状的烟圈儿。”说完吸了一口烟一吐,果然一个个烟圈变换成了一张张人脸。格温一点都不觉得好笑,他只问:“神父,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有这种能力的?”神父也说不清楚。

格温这时候心里就下定了决心,他不能再在这待下去了。他转头去找罗尔,结果在罗尔那也受了一惊。埃姆和他的两个手下也在,准确来说是躺在罗尔那,被罗尔用药迷倒了。罗尔的动机很直接,因为埃里死了。埃姆属于作茧自缚,他之前说了,埃里死了,你就得死。罗尔就先一步下手,把他们给药倒了,只是没有下死手,就先控制住了。

格温一看就说:“这和我没关系,我是来向你道别的。最近发生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事,我不能再继续留在这。”罗尔说:“我也待不下去了,可是咱俩注定不是一路人,我们各自珍重。”说完两个人握了握手,就此别过。

临走前,格温打算去酒吧再喝一杯,但这显然是个错误的决定。因为等他从酒吧出来的时候,大力士哈特已经候在门口。格温瞬间酒醒。哈特说:“我得杀了你,还有那对父子。”格温说:“那对父子已经死了。”可哈特不管,举着斧子朝他冲了过来。

神枪手格温连开数枪,一枪都没打中。他转身就跑,哈特的脚步更快。他反手抽出刀疯狂地戳刺,可是他不知道为什么,哈特手里的那把斧子就像有灵气一样,完美地挡住了他所有的攻击。而哈特的反击,他却几乎抵挡不住。格温很快就疲惫了,动作也变慢了,最后他自知不敌,干脆就把武器扔掉了,举起双手投降。哈特没有理会,挥出一斧,从左肩砍到右腹,格温就像一块柴火似的被劈成了两半,美丽的花儿沿着创口生长。格温死了。而哈特这个时候仿佛也丢失了灵魂,一边念叨着说“我终于可以去找她了”,一边倒在了地上。

这时神父过来。神父本来也在酒吧里,他是看见格温有些醉酒,想给他打一杯水帮他醒酒,出来的时候就看到了这番情景。神父搂着格温的尸体就哭喊道:“这不公平啊!你明明已经开始转变了,接下来就该换我赢了,可这一切发生得如此突然!”

神父拉起格温的手,他发现格温和哈特不一样。格温的灵魂似乎离开得很慢,而哈特的灵魂几乎瞬间消失,早就冰凉了。神父这时候说:“我本该驱走你的灵魂,但现在还不是时候,我还有机会赢你,我还有机会让你不再落入混沌之中。”神父挥手一指,唤出了一道光照在格温的尸体上。他说:“神曾经给过我指示,让我和麻风病人住在一起,让我将他们的痛苦纳为己有。而现在你也将见证这样的奇迹。”说完他开始轻抚格温的尸体,一遍又一遍地呼唤他的灵魂。

格温死亡之后,他的意识在飘散。恍惚间,他觉得自己好像搭上了一趟开往苦寒之地的列车。当列车停止,他见到了以前参军时的同伴,他们正在笑着交谈,还有人给他讲解有关蒸汽和火车的一些技术。他听得很入神,很认真。在下一个瞬间,他仿佛陷入了一个梦,自己被关在了通风井底,四周是玻璃幕墙,一个个他生前接触过的熟悉的人围在他身边,咒骂着、嘲笑着他。可是神父不在。他听见神父在说话,可独不见人。他焦急地寻找神父,第一次开始祈求神父,祈求他不要走,祈求他救自己一命。这时候有一条蛇在通风井口上盘旋,逐渐向他靠近,直至捆住他,让他失去了意识。

等他再次醒来,发现自己正躺在酒吧门口。身上的创口愈合了,身边躺着哈特和神父的尸体。神父死了,他活了。哈特的斧头上不再有那朵美丽的花儿。格温对着神父的尸体说了这样一番话:“我不确定要不要感谢你。你说过没有牺牲就没有光荣,我开始有类似的信念。这一晚不能算输赢,不过我希望你已经找到了真正要追寻的东西。”

之后,他把神父的尸体背回酒吧,给了酒保一笔钱,让他把神父安葬好。他自己另有去处。他来到贝斯的住所,那已经人去楼空了,那些画作、那些生活过的痕迹也都消失了,只留下一根红发丝。他又来到医院,看到罗尔给他留了一封信,大意是说:“我已经做了该做的事,埃姆在里面,他那两个手下在隔壁的肥皂厂。”信的最后附上了这样一句话:“善良的人不够完美,邪恶才得以横行。”

这时候医院的护士来问格温:“你是不是要去杀里面那个人啊?你不会把我也灭口吧?”格温笑着说:“不会的。”然后他去到里屋,把已经被摘除一部分脑组织的、痴呆模样的埃姆带了出去,一直带到码头附近,才把他脖子抹了。

故事的结局,也正如我们在前言中介绍的那样。罗尔走了,据说她加入了哈鲁田人的车队,从此开始了游牧生活。格温也走了,离开阿莫沙伊之后,他再没有遇到过任何不可思议的事,也不再能忆起自己做过的每一个梦。他最后成为了一位高尚的战士。而这两个人余生再未重逢。

深度解析:蚀刻画与拯救世界的隐喻

故事讲完了,我来说说我的理解。这故事中发生了很多近似于神迹的不可思议的事,很自然引出了一个疑问:这些神迹该怎么解释?

其实这里面是有一个节点的。几乎所有这些神迹,都发生在他们来到阿莫沙伊这座城市之后,尤其是格温看到那幅有他背影的蚀刻画之后,或者也可以说是格温与贝斯相遇之后。他自己也这么说。我们知道这个小说的名字叫《蚀刻之城》,贝斯是一位蚀刻画的画家,而她的画又成了催生这些神迹的起点。这里自然得出一个推论:贝斯与这些神迹之间存在某种关系。

从格温的视角来看,他发现贝斯的所有画里都有他,把他作为了创作的素材。那么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:是贝斯先见识到了这些场景,再把它画下来,还是她先画下来才有了这些场景?前者似乎有些牵强,贝斯难道是一个无处不在的摄像头吗?格温走到哪她都能看见?何况她的画作后来几乎涵盖了格温的一生,穿透了他的生死和梦境,这有点说不通。那么后者呢?是贝斯先画下了这些场景,它们才发生的?这样说的话,贝斯是有神力,能预知未来或者改写现实。

到底是哪种?我们不妨看看贝斯自己是怎么说的。贝斯解释过,她的创作动机是不断追求新鲜的、意外的事物,所以她不问贵贱,与各种人打交道,乐于参加各种活动。她还说格温对这个世界的要求太少,也是在说自己对这个世界的要求很多。这种要求指的显然是某种精神追求了,是关于那些神秘的、浪漫化的情感共鸣。

追求这些东西,又把它们画出来的目的是什么呢?这个时候她的解释就很值得咂摸。她说因为这些东西正在消亡,导致我们生活在一个不再有生命力的世界。换句话说,她的创作动机是要补足这个世界的生命力,改变世界,甚至是拯救世界。她又说:“我为此换来一个恶灵,这些作品是我试图研究他的成果。”恶灵指的是格温吧,她所有的画里都有格温。

我们暂且认为她的做法是有根据的,她有某种神力,可以通过画画来对现实做出一些修改。那么这句话的意思可以理解为,她是要通过影响格温这个人,来释放被抑制的神秘,释放能维持世界运转的生命力。要蚀刻一座城,先蚀刻一个人;或者是蚀刻一个人,以便影响一座城。标题背后有这样一种含义。

从神迹的数量分布来看,也符合这种推断。实际上这个故事越到后面,神迹越多。莲花人、神父的戏法、创口生花等等不可思议的事,各种各样的神秘都在被主动揭露出来、创造出来,都在外显,从格温自己扩散到他周边的人事物上。

但是这里还有两个问题。第一个问题是,贝斯凭什么判断出这个世界要完蛋了?有哪些具体的证据来证明?第二个问题是,她为什么选择了格温呢?

这两个问题某种程度上是有同一个答案的。关于世界需要被拯救的证据,作者一直在明示加暗示。通过前面的介绍,我们知道这显然是一个非常黑暗、非常糟糕的世界。格温说,这个世界充满了折磨,所有战争和冲突的双方都只是花朵颜色的区别。罗尔也不止一次提到,她过去的良知消失了,她开始变得全然理性、毫无情感,而新的良知、畸形的良知、古怪而虚妄的良知,那些不能再产生同情心和正义感的良知,像疤痕一样生长出来取而代之。

在阿莫沙伊这座城市里,也有一个明确的证据,就是人类社会的失序。到处是奴隶、黑工厂,大街小巷都是决斗场,随处可见的尸体,好人没好报,罪恶无法被惩处。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啊?

有一个情节更加深刻,就是那些畸形儿。罗尔来到这儿之后,发现这座城市的新生儿大比例的畸形,直到最后出现那个鳄鱼宝宝,她彻底麻木了。如果这是一个隐喻的话,那这是最黑暗的隐喻。你一个人生出来三条胳膊、四条腿、两个鼻子,他是畸形儿没错,但他起码还是个人。那鳄鱼宝宝已经不再是人了,你照这样下去,人类世界都难以为继了。

还有一个情节也是类似的含义。神父当时在超度贝罗的时候,罗尔就去通知了贝罗的妈妈。贝罗妈妈伤心,但也没有特别伤心。等罗尔要走的时候,她把她拦了下来,说:“医生你可不可以再帮我一个忙?你帮我把我的子宫切掉。我最近一直在做梦,梦见我的子宫变成了一个生蛆的烂苹果。我不想再生了,也不敢再生了,我必须要把这个东西切掉。”我们都知道子宫是一个什么器官,它有什么样的含义。

所以格温和罗尔所处的这个阿莫沙伊城,这个世界的模板缩影,它已经到了这种地步。它所有的秩序规则、良知善恶观、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等等,这些能维持它健康运转的东西都被掏空。甚至第一幕那个卖钢琴的小孩也在暗示,对于大多数人来说,时间都不存在了。因此贝斯才认为这个世界不再有生命力,它不能再这样下去了,她必须要改变。

斯芬克斯的考验:艺术对灵魂的扰动

既然如此,贝斯想要改变,她还有神力,那她为什么选择格温呢?或者反过来说,格温有什么特殊性吗?这个问题的答案被藏起来了,藏在格温最开始遇到的那幅画里。

那幅画是最早勾起格温对贝斯欲望的契机。那幅画的内容是狮身人面兽和一只蛇怪在对话,也就是斯芬克斯在和蛇怪对话。斯芬克斯在希腊神话里有这样一个背景故事:斯芬克斯守在底比斯城附近,凡有人从此经过,她会提出一个问题,你要是答错了,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。后来希腊英雄俄狄浦斯来了,他答对了斯芬克斯的问题,结局也颠倒过来了,俄狄浦斯成功了,斯芬克斯从悬崖上掉下来摔死了。

也就是说,这幅画的含义是一场关于命运的拷问。从后续情节可以得知,这幅画是在描述贝斯和格温的关系。贝斯是斯芬克斯,格温是那只蛇怪。蛇怪一般来讲都是比较负面的、邪恶的形象,这和格温的人设也比较相符。所以这幅画的含义是,贝斯在拷问格温的命运。

把这种关系叠在贝斯作画的动机上,我们可以重新梳理出这样一个故事脉络:贝斯可从来都不认为格温是一个朋友或者情人,她从一开始就是为了考验格温才与他建立关系。在她所认为的需要改变的这个黑暗世界里,格温是一个典型的样本,她要从这个样本入手。所以她才说“我为此换来了一个恶灵,这些创作是我试图研究他的成果”。

但同时这两个人的关系又不止于字面意义上的考验。我们通常说考验,我给你出一道题,你凭自己的本事看看能不能答出来。可这里不全是这样。从两个人的关系来看,是贝斯在考验格温,但从实际行动来看,贝斯也一直在通过艺术创作的方式来主动改变格温。并且这种改变从神话的隐喻来看,是有一个终极目标的,就是死亡。

贝斯是怎么说的呢?她说:“如果我可以策划一个人的死亡,我会希望死亡对这个人的一生能有某种意义。”这话乍听有些矛盾,她想一个人死,又希望死对这个人的一生有意义。也就是说死亡不是这个人的终点,更像是他人生中一个必经的过程。这矛盾吗?其实不矛盾,因为我们已经看过了这个故事的结局。格温的确死了,但他复活了,而复活的他最终成为了一位高尚的战士,与前半生的他截然不同。

如果说死亡是有意义的话,那么这种转变就是意义。死亡成了格温人生的转折点。如果说这就是贝斯最初的动机,那么实际上贝斯也一直在策划格温的成长。所以当格温惊恐于贝斯的每幅画里都有他的时候,贝斯这样说:“灵魂没有经过剧烈的扰动就不会成长。”贝斯从始至终都在通过艺术创作的方式来影响现实,来不断地扰动格温的灵魂,让他得以成长,直至死亡,直至获得救赎。

所以当格温欣赏贝斯的蚀刻画的时候,他能想象得到那些酸液腐蚀金属面板,他自己的皮肤也有一种灼伤的隐痛。因为那些画里的内容正是他成长的过程,他正在被贝斯蚀刻,他正在被蚀刻的疼痛感唤醒。

这样一个故事结构也对应了那幅画的隐喻:斯芬克斯考验蛇怪。在这样一个神话寓言里,有一方一定会随着输赢消失。那么这一次谁消失了呢?当格温复活之后,他再去找贝斯的时候,人去楼空,贝斯消失了。格温通过了这场考验,他赢了,他完成了自我救赎。而这也是贝斯的目的。

另一种解读:贝斯是不存在的幻象?

至此,我们已经知晓了关于这个故事真相的一部分。按以上这种说法,可以给贝斯这个书中最神奇的角色一个解释。但这可能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全部含义。在这样一个解释的框架里,有一些重要的情节是没用上的。那我们就不得不调换思路,再去寻找一个新的可以前后关联的说法。

还是从贝斯这个角色入手。贝斯这个角色,她在整个故事里有一个很奇怪的特点。我们把这个故事里的所有重要角色、关键情节全都列出来,然后把贝斯这个人给去掉,会发生什么事呢?什么都不会发生。你会发现贝斯这个人从头到尾,她几乎只和格温同台,和其他人之间是没有交集的。她自己说她不分贵贱和所有人打交道,那是她自己说。所有她现身的场景,都建立在格温去找她的前提下。

这样一个设计理应引出一种质疑:贝斯这个人她真的存在吗?如果答案是否定的,那么她是单纯的幻觉化学反应,还是格温内心的某种映射之物?我的结论是二合一。

我们记得在格温第一次去找贝斯的时候,他管那个冯布切尔(那个炼金术士)买了一瓶叫“月之阳”的药,号称能让人展开视角。后来格温也确实在这个药的作用下,找到了那根红发丝,找到了贝斯。而这个药几乎伴随他出现在整个流程中。最后复活的时候,他还看见地上有一个空药瓶。再去找贝斯,就发现没有这个人了,也没有那些画了。幻觉消失了,这个判断是说得通的。

至于说这个幻觉,只是幻觉还是格温内心世界的投影?理论上说,这么一个伴随格温持续存在的幻象,肯定跟他自身有关系。但问题在于,贝斯这个角色和他差得有点太多了。贝斯是一个超凡的、神格化的艺术家,格温是一个冷酷无情的、满手沾血的刽子手,他内心怎么会映射出这样一个人呢?

这个问题我要从一个很有意思的角度去切入。最后一章里有一个情节,不知道大家看到或者听我讲述的时候有没有觉得很可疑,就是格温和大力士哈特对决的那一段。当时哈特提着斧子过来,格温开枪射击。他是神枪手,哈特是大力士牛一样的体型,他居然一枪都没打到。紧接着两个人近身肉搏,格温也是用刀的高手,他一刀都没刺中哈特。哈特也不是战斗奇才,他一个杂耍艺人,顶多力气大,不可能挡得这么完美。这个情节有点太离奇了。

这里首先就有一个疑问。之前哈特去找冯布切尔,冯布切尔说你为了复仇需要付出自己的生命。那这里的付出生命究竟是指当时完成炼金之后,哈特就已经变成一个复仇之魂了,还是说他在完成复仇这个行为之后才会付出生命?如果是前者的话,格温伤不了他似乎还说得过去,因为他是一个魂儿。但作者的写法却很难让人认为哈特是一个魂儿,因为他后来还特意写到,哈特拿到斧子以后是藏在下水道里,观察角善帮的这些人去哪儿,然后伺机出动砍死他们。他的确有了更敏锐的观察能力和一些运气,但没有说他是无敌的、是不能被选中的。那这样的话,格温怎么会一点都打不中呢?

我觉得这个问题的答案恐怕是在神父。我们再来回顾一下这场对决,你会发现这样一个细节:所有的动作都是从格温的角度去描述的。格温开枪没打中,格温用刀戳刺没戳中,格温觉得哈特手里的斧子有灵性把他的攻击挡下来了,都是他的主观视角。那有没有一种可能,这场对决的结果本身跟哈特关系也不大呀?格温打不中就是他自己的原因,是他自己在影响自己,自己在阻止自己。

神父曾经预言过这个场景。我们来看神父怎么说的。神父当时劝诫格温说:“你身上是有神性的,神性代表什么?代表你心中有爱。等你发掘出神性以后,下次再去杀人,你就下不去手了,因为爱会阻止你。”最后阶段的格温如神父所说,他已经开始转变了,他发掘出了神性,发掘出了爱。所以在这样一个前提下,他才杀不了哈特呀。他的神性、他心中涌起的爱在不断地阻止他。每扣下一次扳机,每挥出一刀,他的人性和神性都在博弈,争夺这副躯体的控制权,最终是神性占了上风。

这里还有一个问题,这所谓的神性从何而来?神父是怎么判断出格温有神性的、是值得拯救的?神父说得很清楚,格温的神性来自于他对音乐的喜爱,来自于对艺术的追求。对艺术的追求是神性的象征,也是他能被拯救的契机。

其实早在第一幕的时候,我们就看到了这样一个伏笔。格温这个冷酷无情的强盗、这样一个杀人机器,在集市上看到那台钢琴的时候,他忍不住坐下来认真地弹了一个小时。他沉浸了,他渴望了,他有欲望了。他心中是有一颗艺术的种子的,只是当时这颗种子还不足以发挥作用去促使他发生转变。

于是我们再回到刚才那个问题:为什么格温心中会投射出贝斯这样一个反差如此剧烈的形象?因为贝斯是艺术的象征,是格温的欲望所在,是他真正在追求的东西。当最后阶段这两个人对谈的时候,贝斯就直接告诉他了:“你比想象中的还像艺术家,我是你的镜子,我归于天空,你归于大地。”

所以从始至终,真正在拯救格温的和能拯救格温的只有他自己。神父的判断一点都没错,神父全说对了。格温之所以能被拯救,正是因为他内心有一颗正在萌芽的艺术的种子,也是爱的种子。这也是第二幕末尾那三个红丝线故事的含义。属于格温的那条能拯救他命运的红丝线,那些等待被点燃的藏在他心底里的勇气、渴望和忏悔的自觉,就是他对艺术的追求。是艺术最终帮助他脱离了脚下的泥潭,完成了灵魂的扰动,直至获得救赎。

所以我们再看关于那些画的疑问,又有了一个新的角度:是格温先有这些经历才有了这些画儿呢,还是先有了这些画儿才有了格温的经历?都不是,这两者是同时发生的。这些穿透了他人生和梦境的画,是基于他对自身经历所产生的臆想的艺术化呈现。那个虚幻的贝斯的确是在蚀刻他、在改变他。贝斯也的确在通过艺术创作的方式蚀刻现实、改变现实,因为贝斯代表了艺术,是艺术给了这个黑暗世界一丝光亮,给了它延续下去的可能性。

也是从这个角度出发,我们才能看到格温最后阶段做的那些事儿有哪些具体的含义。他让自己被哈特杀死,校准了这个世界上缺失的公平正义,恶人终有恶报;他亲手杀死了埃姆,象征性地去掉了这座城市的毒瘤和病根,维护了这个世界该有的规则和秩序;同时他也拯救了神父,为这个世界留住了信仰的力量,释放了那些被抑制的神秘感。而这一点恰恰是贝斯所说的,世界能否存续的关键。

当然,关于神父这个人,从最后的情节来看,明明是他拯救了格温对吧,那怎么会反过来说呢?因为神父自己说过,他三番五次来找格温辩论,就是因为他认定了救格温才能救他自己。从这点来看,是格温给了他拯救自己的机会。格温复活之后对他说:“这次我们没法定输赢。”的确没法定,他赢了,他获救了;神父也赢了,神父也获救了。两个人都找到了自己真正要追寻的东西,都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。

在整个故事的最后阶段,也给这种说法提供了一个可以收尾的证据。格温杀掉埃姆之后,他去找贝斯,贝斯消失了,只留下那根红发丝。他又回到住所,翻出了那幅狮身人面兽和蛇怪的对话,而这一次画中不再有他的身影。他把这幅画收好,默默地离开。

罗尔的使命与艺术的终极意义

以上是关于《蚀刻之城》的两种解读,分别从贝斯存在或者贝斯不存在的角度。但这不是全部解,也不是最终解。这本小说从技术层面来讲,还是遵循了新怪谈的那个玩法,创造不稳定的结论和那种强烈的未知感。比如关于贝斯这个角色,还有一种读法是打破虚拟和现实的边界,把贝斯视为作者的化身,是她渗透进故事的世界,给出很多一针见血的评价,从而为艺术拯救命运的初衷背书。这个我们就不展开聊了。

还有一个结构上的特点,可能会被视作某种缺憾,就是罗尔的定位。这故事名义上是双主角,实际上罗尔的戏份远不如格温。但作者其实也给了罗尔一个特殊的使命。罗尔最后和格温分道扬镳,按照作者善用隐喻的做法来看,这也代表两个人最终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。

罗尔在阿莫沙伊也经历了一次转变。她本来或者说看起来是一个不会去杀人的人,但她最后杀了埃姆的两个手下,还用私刑的方式把埃姆做成了植物人。埃里是不是她杀的,这不好说。罗尔给出的理由是:“善良的人不够完美,邪恶才得以横行。”这句话是在说,我们理解的善良这个概念它是有缺陷的,它有时过于理想,对人的约束性太强,以至于使人变得弱小胆怯,甚至用它来解释懦弱,成了懦弱和无为的借口,导致我们没有办法应对邪恶的侵犯。而这一点很可能也是那些畸形良知诞生的温床。所以她要改变,她要开始杀。

但是罗尔的这种转变,她和格温经历的转变是一样的吗?恐怕还不一样。格温经历的是一次彻底的蜕变,他最终成为了一个和过去截然相反的人。而罗尔似乎不是这样,她更像是在长期的麻木纠结之后,获得了一次阶段性的成长,醒悟了一些道理。这也可以解释她的结局,为什么是跟着哈鲁田人的车队游历四方。因为相对已经找到答案、找到人生目标的格温来说,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终局为何,她要去更广阔的天地里寻找自我。

作者为此铺了一段非常好的描写。就在第一幕,在荒漠里,两个人遇到哈鲁田人的集市,就驻扎在附近休息。罗尔一抬头看到漫天繁星缓缓移动,她就想,这些星星的变化仿佛是在讲述一个绵延了百万年的故事,这个故事会有结局吗?当然不会。我认为这也是作者对自己的发问。她不想给出一个绝对的结论,只有艺术才能拯救世界,那不是唯一的解。所以格温的故事结束了,但罗尔的故事远远没有结束。除了艺术,一定还有别的答案。她有必要去设置这样一个角色,赋予她继续探寻的使命。

我们来看她最后是怎么说的:“繁星在流动,她也在流动,只要停下一步,就会被卷入附近的群体。而从此她再也没有停下脚步,她将代替作者,永远在这个世界中前行,去寻回那些失去的良知。”

这期视频的最后,关于艺术拯救一个人的命运、甚至拯救世界的这个命题,我还挺想替作者辩驳两句。因为她这个故事有一层主要含义:世界之所以变得冰冷残酷,是因为缺少艺术,艺术是生命力。这个观念应该会伴随着一些质疑声:艺术有这么大魅力吗?

我以为答案就在贝斯评价格温的这句话里。之前刘慈欣接受采访的时候,常常提到这么一段。别人问:“你读科幻小说有什么意义?”他说:“意义就是能让你偶尔抬起头,仰望一会儿星空。”可能会有人问:“我仰望星空,除了浪费我一分钟时间,还能有什么意义?”当陷入这样的争论的时候,我会觉得有时候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要求太少,会陷入一种没有办法给自己交代的困境。相反,追求神秘、追求新的可能性,是摆脱这种困境的方式。而这就是艺术。

艺术是在有意识地创造神秘现象,艺术能把那些生命中被忽视的启示重新带回我们面前。所以艺术可以赋予一个人生命力,拯救一个人,当然也可以这样赋予世界生命力,拯救世界。这个命题我认为是成立的。何况我们此时此刻就在享受着这样的生命力,也都渴望获得这样的生命力,不然的话我们也不会在这相遇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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